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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19]   来源:统乔招标  作者:统乔招标   阅读:20[字体: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296417 万元,招标人为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
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
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
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
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
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B-2025-018-TP
项目名称: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964.17 元
采购需求:
序号:1
项目名称: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
数量(单位):1(项)
工期:30 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响应)。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带以下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方式:现场购买
(3)售价:300 元/家/包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昌市乐城第二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乐昌市林业子弟学校校舍危房拆除工程
地 址:乐昌市大东下街 68 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51-5557958
电子邮件:179984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
联 系 人: 李广
电 话: 0751-6926181
电子邮件: 16483651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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