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QZB-2025-016-GK)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乐昌市人民医院陪护业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格标,无采购预算,招标人为乐昌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采购人临床需要,规范医院陪护工作的管理,需采购陪护业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乐昌市人民医院陪护业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乐昌市人民医院陪护业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B-2025-016-GK
项目名称:乐昌市人民医院陪护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资格标,无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标的:乐昌市人民医院陪护业务采购项目
数量: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 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8)《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 号)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方式:现场购买(3)售价:300 元/家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带以下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乐昌市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昌市人民医院
地 址:乐昌市盐围街 70 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51-692680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统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乐昌市人民北路 95 号二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51-6926181
电子邮件: 1648365186@qq.com